綿陽汽車租賃-汽車出租與非法營運的界限與區(qū)別:
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01 11:32 來源:www.szqd888.com
[摘要] 一是主體不同。汽車出租合同的主體為車輛所有人和承租人,非法營運的合同雙方為承運人與乘客。
綿陽汽車租賃-汽車出租與非法營運的界限與區(qū)別:
一是主體不同。汽車出租合同的主體為車輛所有人和承租人,非法營運的合同雙方為承運人與乘客。
一是主體不同。汽車出租合同的主體為車輛所有人和承租人,非法營運的合同雙方為承運人與乘客。
二是提供的服務內容及賺取的利潤來源不同。汽車出租僅提供車輛,不提運輸服務,其表現(xiàn)主要有車輛的油費、過路費及駕駛勞務均由承租人承擔,租賃合同一般也沒有具體的起始地和目的地,汽車出租的利潤來源于汽車的使用費用。而非法營運不但提供車輛,還提供駕駛勞務,油費、過路費、洗車費、停車費等運輸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費用一般也由提供車輛的承運人承擔,而乘客僅支付運輸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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